厦门外遇调查取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
来源:本站日期:2023-06-21 01:24:26 浏览:158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中,当未婚的情侣有孩子或者离婚之后的夫妻生活在一起,都是同居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 (一)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 (二)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 (三)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厦门市私家侦探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 (四)违约的处罚措施。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如果解除同居关系退彩礼吗 彩礼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果解除结婚计划,是应当退回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五)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怎样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解除方法如下: (一)双方可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同居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并约定。该协议内容应当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符合双方的意愿。 (二)若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厦门外遇调查取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孩子怎么写的相关知识,彩礼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果解除结婚计划,是应当退回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